首页 关于启用保险稽核软件系统的通知(2006年) 四、 其他要求 (二) 关于启用保险稽核软件系统的通知(2006年) (二) 四、 其他要求 (二) 各保险总公司应将相关内容通知所属分支机构,以保证保监局应用稽核系统进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