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关于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 一、 一、 向外商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和法人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持社会稳定; (二) 符合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和公平竞争; (三)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 吸引中长期投资,防止短期炒作,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