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 一、 一、 基本规则 (一) 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是指在新股发行时,将一定比例的新股由上网公开发行改为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 (二) 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是按招股说明书概要刊登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的上市流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和可转换债券市值的总和(不含其它品种的流通证券及未挂牌的可… (三) 投资者每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10,000元限申购新股1,000股,申购新股的数量应为1,000股的整数倍,投资者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 投资者申购新股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购款,但申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四) 证券投资基金按现行有关规定优先配售新股后,不再按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配售新股。 (五) 证券交易所负责确认投资者的有效申购,并对超额申购、重复申购等无效申购予以剔除。 (六) 有效申购量确认后,按以下办法配售新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