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得内地医学专业学历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 七、

七、 获准实习的台湾居民应当持院校接受实习通知书、来往祖国大陆的有效证件,到实习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相应期限的多次出入境签注及暂住加注手续。

获准实习的香港、澳门居民直接持来往内地的有效证件入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