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19年) 4. 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19年) 4. 4. 强化商会调解纠纷功能。工商联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支持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设立调解组织、规范运行,使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支持商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企业提供基础性公益性纠纷解决服务。支持企业、商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鼓励行业商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建立专业化的行业调解组织。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会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发挥商事调解组织化解专业纠纷的重要作用。商会设立的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在省级工商联和全国工商联备案。 3.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