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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意见(2019年) 11.

11. 完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调解经费作为法律服务内容列入财政预算,推动将商会调解作为社会管理性服务内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拓宽商会调解经费来源,通过商会会费、社会捐赠资助或设立基金等方式,提高经费保障水平。落实特邀调解制度,通过“以案定补”等方式向参与委派委托调解的调解员发放补贴,对表现突出的商会调解组织、调解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