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展新型建材的若干意见(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
效力 现行有效
为加速新型建材的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建材工业结构调整,现就发展新型建材提出以下意见:

一、 调整建材行业结构,发展新型建材

二、 发展新型建材应遵循的原则

(一)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满足建筑业的发展需求为重点,努力将新型建材培育成建材行业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 坚持节能、节土、节水,充分利用各种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 (三) 依靠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努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新产品,推进企业技术装备水平的提高和产品结构的升级,实现良性滚动发展。 (四) 坚持因地制宜的方针,引导和支持各地发展适合当地资源条件、建筑体系和建筑功能要求的新型建材,做到生产和推广应用一体化。 (五) 注重开发系列化、功能多样化的产品,提高新型建材整体配套水平。 (六) 鼓励利用荒山、荒坡粘土资源、江河清淤、疏浚的淤泥生产粘土质墙体材料。

三、 推进新型建材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 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装备和产品,大力发展优质建材。 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关于印发〈建材工业“控制总量、调整结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经贸产业〔1998〕572号)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国家经… (二) 因地制宜,制定发展新型建材的政策,确定新型建材主导产品,实现生产规模化、配套化发展。 新型建材的生产和应用具有显著的社会综合效益,各地应根据新型建材发展的需要,适时制定、颁布地方性的扶持政策,充分运用各种信息媒体宣传、介绍新型建材的功能特点和发展… (三) 积极开发、研制新型建材生产技术装备。 在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装备的基础上,组织科研单位和生产企业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创新,研究开发适合我国国情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装备。已引进的新型建材工艺装备到“十五… (四) 加强部门间的紧密协作,强化新型建材产品的推广应用。 加强各部门特别是建材、建设主管部门间的协作,尽快将符合标准的新型建材纳入设计、施工规范,切实解决科研、生产、建筑设计、施工等环节相互脱节的问题。 (五) 支持大企业的发展,实现规模化经营。 坚持扶优扶强的原则,选择有实力、有潜力的新型建材企业作为支持的重点,在投资、融资、资产重组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使之尽快成长为具有较大生产规模和较强配套能力的优势… (六) 引导多元化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及外资投向新型建材工业。 通过制定政策和发布信息等方式引导资金投向技术水平高、产品有市场、预期效益好的新型建材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和外资投向新型建材领域。鼓励房地产开发商和大型建筑企业发展… (七) 完善新型建材产品标准的制订,规范新型建材的生产和流通。 完善新型建材产品标准的制订和修订工作,促进企业依据有关标准规范生产。已明显落后于使用要求的产品标准要及时予以废止或进行修订;尚无产品标准的要加快制订和完善产品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