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年) 8. 监督中标企业(或经购销双方同意由中标企业依法委托的代理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双方购销合同做好药品配送工作。 十四、 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2000年) 十四、 8. 监督中标企业(或经购销双方同意由中标企业依法委托的代理机构)和有关医疗机构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双方购销合同做好药品配送工作。 十四、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经办机构应积极探索利用现代电子信息网络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药品流通费用。 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医药流通体制改革,促进新型医药批发配送网络的建设和发展。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