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年) 二、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模式 (五) 关于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2003年) (五) 二、 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的基本目标和模式 (五) 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初期,区域电力市场运营机构暂时不能覆盖或电网联系比较薄弱的地区,可设立相对独立的市场运营机构,实行与区域电力市场统一规划,统一规则,统一管理,在区域市场运营机构的指导下相对独立运作,条件成熟时,逐步向统一市场或共同市场过渡。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