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2010年) 四、 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 (四) 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若干意见(2010年) (四) 四、 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措施 (四) 支持企业提高生产力水平。对兼并重组小煤矿达到一定数量和规模的大中型煤矿企业,优先规划、核准其新建煤矿、改扩建煤矿、坑口电站和综合利用电站以及煤炭加工转化项目,支持对被兼并重组煤矿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按被兼并煤矿企业2007-2009年铁路煤炭年均外运量,为兼并重组主体企业增加年度铁路运力,优先保障兼并重组企业的煤炭运输。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