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2016年) 4.

4. 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其财产支付子女入学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