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2016年) 1.

1. 海关认证限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成为海关认证企业;在失信被执行人办理通关业务时,实施严密监管,加强单证审核或布控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