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2022年) (八)
(八) 推动环境基础设施体系统筹规划。突出规划先行,按照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循环发展的原则,统筹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依据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做好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工作。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进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园区)建设,加强基地(园区)产业循环链接,促进各类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持续推进县域生活垃圾和污水统筹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