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2021年) (三十五)

(三十五) 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分级分类评价体系。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完善农业农村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探索推行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试验报告等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对乡村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可以设置特设岗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职称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