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3年) 六、 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四) 关于加快推行清洁生产的意见(2003年) (四) 六、 加强对推行清洁生产工作的领导 (四) 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本意见制订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发展改革委和环保总局对落实本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报告。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2)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