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关于加快推动北京保险产业园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2015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加强组织创新,完善保险市场体系 第四条 积极发展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高端保险产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保险市场体系,支持符合准入条件的各类资本在保险产业园设立保险机构。 第五条 提高保险业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国务院批复的北京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实施方案,支持境外保险机构在保险产业园发展;支持设立外资健康医疗保险机构;支持保险机构服务国家… 第六条 推进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在保险产业园建设全行业的资产托管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再保险交易所等。支持中国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发展数… 第七条 鼓励创新型保险业态发展。支持在保险产业园设立专业性保险公司、相互保险组织、自保公司、信用保险公司、互联网保险公司等保险机构。 第八条 鼓励保险中介机构专业化发展,鼓励在保险产业园设立保险中介机构。 第九条 鼓励发展保险行业服务类公司。支持在保险产业园设立风险评估、损失理算、保险精算、咨询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完善保险产业链,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第十条 稳步推进保险交易所试点建设。探索开展保单贴现交易,积极研究建立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衍生品等场内集中交易场所。 第十一条 探索在保险产业园建立巨灾风险证券化交易场所,试点开发巨灾债券、巨灾期货等金融工具,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巨灾风险管理,完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第三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