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 四、 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四)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年) (十四) 四、 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四) 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引导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更好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