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2007年) 六、 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2007年) 六、 六、 到期应实施关停的机组,电力监管机构要及时撤销其电力业务许可证,电网企业及相关单位应将其解网,不得再收购其发电,电力调度机构不得调度其发电,银行等金融机构要停止对其发放贷款;机组关停后应就地报废,不得转供电或解列运行,不得易地建设。 五、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