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的若干意见(2007年) 十八、

十八、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和产业政策,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关停机组的土地资源。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和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帮助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因电厂关停带来的变电站和供电线路改造等征地问题,结合关停电厂现有土地处置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