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5年) (一)
(一) 派出机构负责不挂牌公司监管,监管内容以股份管理以及基本的信息披露为主。主要包括:依托中央监管信息系统、诚信数据库、工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掌握辖区不挂牌公司基本情况和监管信息;督促不挂牌公司遵守监管要求;处理对不挂牌公司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不挂牌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对未纳入监管的200人公司加强监测了解;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引导公司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经规范后支持其进入资本市场;配合地方政府,打击不挂牌公司和200人公司擅自发行股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