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 (三)

(三) 完善护路联防和“双段长”工作机制。发挥平安中国建设护路联防作用,组织专兼职护路队伍加强巡查,及时化解涉及铁路的矛盾纠纷,坚决打击破坏铁路设施和危害乘客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地方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铁路运输企业主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双段长”工作机制要落实巡查制度,妥善处置影响铁路安全的问题隐患,难以处置的按要求主动报告,确保早发现、早治理、早消除。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协同监管,促进监管政策、措施、力量、资源有效融合。积极组织行业专家、专业机构开展安全咨询服务,做好安全环境评估、治理方案论证等工作,提高专业治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