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的意见(2021年) (八)

(八) 加强督办考核。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纳入平安中国建设、沿线市县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文明城市等考核评价,作为重点工作进行督查,并定期向部际联席会议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检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将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作为对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