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2019年)

发布机关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效力 现行有效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坚持基本经济制度,… (二) 基本原则 (三) 主要目标。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

二、 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 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合理调整商业银行宏观审慎评估参数,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完善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把支… (五) 加大直接融资支持力度。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加快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进度。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体制机制改革。… (六) 提高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资本市场补充资本。加快商业银行资本补充债券工具创新,支持通过发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转股型二级资本债券等创新工具补…

三、 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

(七) 从战略高度抓紧抓好信息服务平台建设。依法开放相关信息资源,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推动数据共享。地方政府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抓紧构建完善金融、税务、市场… (八) 采取多种方式健全地方增信体系。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作用,推动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业务合作。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机构应坚持准公共定位,不以营利为目的,逐… (九) 积极推动地方各类股权融资规范发展。积极培育投资于民营科创企业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早期投资力量,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投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

四、 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

(十) 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商业银行要推动基层分支机构下沉工作重心,提升服务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尽快完善内部绩效考核机制,制定民营企业服务年度目标,加… (十一) 有效提高民营企业融资可获得性。新发放公司类贷款中,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应进一步提高。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 (十二) 减轻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商业银行要坚持审核第一还款来源,把主业突出、财务稳健、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作为授信主要依据,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商业银行要依托… (十三) 提高贷款需求响应速度和审批时效。商业银行要积极运用金融科技支持风险评估与信贷决策,提高授信审批效率。对于贷款到期有续贷需求的,商业银行要提前主动对接。鼓励商业银… (十四) 增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可持续性。商业银行要遵循经济金融规律,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科学设定信贷计划,不得组织运动式信贷投放。健全信用风险管控机制,不断提升数据治理、…

五、 积极支持民营企业融资纾困,着力化解流动性风险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十五) 从实际出发帮助遭遇风险事件的企业摆脱困境。加快实施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和证券行业支持民营企业发展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研究支持民营企业股权融资,鼓励符合条件的私… (十六) 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坚持边界清晰、突出重点、源头治理、循序渐进,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抓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包… (十七) 企业要主动创造有利于融资的条件。民营企业要依法合规经营,珍惜商业信誉和信用记录。严格区分个人家庭收支与企业生产经营收支,规范会计核算制度,主动做好信息披露。加强… (十八) 加强对落地实施的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及各金融机构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明确责任,确定时限,狠抓落实。推动第… (新华社北京2019年2月1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