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2013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指客户通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终端特征代码。
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客户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话号码、互联网通讯协议地址(IP地址)、媒介访问控制地址(MAC地址)以及其他能识别客户交易终端的特征代码。
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客户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话号码、互联网通讯协议地址(IP地址)、媒介访问控制地址(MAC地址)以及其他能识别客户交易终端的特征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