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 二、 做好蓄滞洪区调整与分类 (三) 关于加强蓄滞洪区建设与管理的若干意见(2006年) (三) 二、 做好蓄滞洪区调整与分类 (三) 合理调整蓄滞洪区。运用几率很低的蓄滞洪区,具备条件的可以设为防洪保护区;运用几率很高的蓄滞洪区,具备条件的可以作为行洪通道;根据防洪需要,可以增设蓄滞洪区。通过对现有蓄滞洪区进行必要的调整,使蓄滞洪区布局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防洪安全,有利于集中财力加快蓄滞洪区建设。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