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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2019年) (一)
(一) 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车辆、证券、股权、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自动化查控。加强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并与“互联网+监管”系统联通对接,对失信被执行人实现网络化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建立健全司法网络询价制度,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询价,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格。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实现司法拍卖模式迭代升级。完善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办案平台,强化节点管控,实现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