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2018年) 1.

1. 建立分类管理、定向培养、跟踪考核、适时调整相结合的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员额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案件的受理数量、增长趋势、难易程度等,动态调整法官员额,化解人案矛盾,提升司法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