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5年) 七、

七、 协同推动信托业规范发展

加强信托制度建设。推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推动形成更加系统完善的信托相关案件审理标准。建立健全信托财产登记制度,推动非资金信托财产登记落地。设立慈善信托开展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

提升信托监管能力。加强信托监管规则建设。建立健全信托监管信息系统。改进监管方法,加强监管专业能力建设。增加信托监管资源,充实信托监管力量。加强监管人员履职行为管理,强化监管履职问责。完善离职人员管理。把政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铲除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坚决惩治腐败与风险交织、资本与权力勾连等腐败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强化多方协调联动。加强央地协同,建立央地监管信息定期通报、重大事项会商等制度,共同做好高风险信托公司处置等工作。在信托公司法人治理、股东股权管理等方面加强跨部门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司法机关在违法违规股东清退、高风险机构处置、信托风险资产处置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发挥行业自律管理、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