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四、 明确分工职责,搞好抢险救灾 (二十七)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二十七) 四、 明确分工职责,搞好抢险救灾 (二十七) 发电企业在收到灾害预警后,要加强设备巡检和维护,补充发电燃料等物资和相关应急机具,按照电力调度要求调整机组运行方式,做好非正常运行准备,并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设备状况。 (二十六) 目录 (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