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三、 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二十一) 关于加强电力系统抗灾能力建设的若干意见(2008年) (二十一) 三、 完善电力应急体系,做好灾害防范应对 (二十一) 发电企业在灾害性天气多发季节和法定长假到来之前,要提前做好燃料储备、设备维护等工作。燃煤电厂存煤要达到设计要求,调峰调频水电厂水库蓄水要满足应急需求。燃料生产、销售、运输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发电企业做好燃料储备工作。 (二十)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