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2006年) 三、 保险公司应加强交强险管理,做到诚信规范经营 (一) 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管理的通知(2006年) (一) 三、 保险公司应加强交强险管理,做到诚信规范经营 (一) 保险公司不得签发2006年7月1日以后起期的与交强险不衔接的商业三责险保单。已经签发的,保险公司应妥善处理,投保人要求退保的应按有关规定退保;保险公司不得诱导、误导投保人在责任限额内重复投保。 三、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