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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责任准备金评估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2006年) (七)

(七) 保险公司依法在责任限额内垫付的抢救费用,应当作为垫付当期的赔款支出,已决案件作为已决赔款处理,未决赔案作为预付款支出处理。在评估准备金时,向致害人追偿的款项可作为垫付款当期对应赔案赔款支出的扣减项合并评估,也可单独进行评估。具体处理方式必须在评估报告中详细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