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2023年) (七)
(七) 优化法学院校发展布局。以服务国家发展大局、适应区域法治人才需求为根本,调整优化法学院校区域布局,统筹全国法学学科专业设置和学位授权点设置,推进法学教育区域均衡发展。完善法学教育准入制度,健全法学相关学科专业办学质量预警机制,对办学条件不足、师资水平持续低下、教育质量较差的院校畅通有序退出机制。建立法学教育质量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在现有法学学科评估工作基础上,按计划开展高等学校法学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通过限期整改、撤销等措施,优化法学学科专业布局。加快“双一流”建设,鼓励法学院校突出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格局。积极支持西部地区法学院校发展,进一步优化法学学位授权点布局,在招生规模、师资、经费、就业等方面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开展好全国法学教育东西对口支援,实现法学教育资源合理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