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2023年) (十)

(十) 精准开展网络治理领域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刻认识互联网、大数据、平台经济等对社会生产、组织形式、交易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产生的重大影响,不断更新民事检察监督理念。针对在线办理民商事案件的特点,加强与互联网法院、互联网科技企业、行业协会等沟通,主动融入互联网司法保护大格局,共同构建互联网领域纠纷多元解决机制,防范和化解互联网空间风险和矛盾。积极探索研究对在线诉讼、诉前纠纷化解以及互联网纠纷案件量化裁判等开展检察监督的模式和规则,依托网络平台,利用信息技术,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质效。大力开展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助推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高效化。依法办理涉企业数据产权民事监督案件,推进完善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交易。加强涉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纠纷民事案件监督,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责,加大对涉互联网行政诉讼案件的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涉互联网行政诉讼案件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构建行政检察与行政监管相衔接制度。围绕司法办案发现的网络执法、行政监管突出问题,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持续推进“六号检察建议”落实,协同有关部门推动健全网络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