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2024年) (十八)

(十八) 弘扬红色检察文化。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推动党史、人民检察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实际、实用、实效出发,统筹用好各类检察文化资源,因地制宜建好用好检察博物馆、陈列馆、院史馆、图书室等文化活动场所,以红色检察文化传承为纽带,加强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教育熏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