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坚持把培养提高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检察履职能力贯穿培训始终。围绕检察履职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针对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常态化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教育和意识形态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社会秩序稳定等方面检察业务培训。举办适应扫黑除恶常态化的专题培训,促进“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严深落实。围绕检察履职促进科技强国建设,加强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综合司法和创新创业检察办案保护等方面培训。围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企业合规管理及粤港澳大湾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和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检察履职需要,组织专题培训。围绕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生,组织系列培训,教育引导学员办好每件“小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举办信访申诉业务培训,开展检察听证情景模拟教学,促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首次申诉领导包案等有效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和食品药品安全检察保护、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未成年人保护、职务犯罪检察、巡回检察、民事诉讼精准监督等培训,提升办好检察为民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