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2022年) 26.

26. 持续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一体化建设。统一规范教学、科研、管理,制定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培训教学大纲、教学评价、培训考核、学员管理等规范。统筹年度培训计划,科学配置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培训任务和资源。建立国家检察官学院和分院师资、课程、教学资料等共享机制。吸收分院参与国家检察官学院的党建工作和教学科研活动。国家检察官学院加强对分院业务指导,派员为分院授课,引导分院发展特色培训基地。省级检察院、分院选派师资到国家检察官学院进行教学科研实践。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地方检察院共建共用检察业务实训教学基地。推进国家检察官学院与分院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