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管理工作的通知(2000年) 发布机关 国土资源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具体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颁布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117号,以下简称财… 一、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工作落实到位 二、 认真领会有关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范围和标准 三、 严把新增建设用地审查关,建立健全用地审批和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信息反馈制度 四、 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五、 认真做好本通知下发前应缴未缴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催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