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意见(2004年)

发布机关 文化部、建设部、文物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林业局、旅游局、宗教局
效力 现行有效
(二○○四年二月)

一、 提高认识,端正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 强化责任,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

(一) 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国家文物保护部际联席会议,负责审定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协调解决保护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承担部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负责… (二) 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协调机制,负责协调、指导本地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所在地保护管理机… (三) 有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行政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要及时解决和排除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

三、 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一) 健全法制,规范管理。有关地区要根据遗产地的具体情况,制订和完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管理规章,明确保护管理工作的具体制度要求、保护标准和目标及相关的法律… (二) 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和管理。各级财政部门应不断加大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经费的投入,并采取措施鼓励个人、企业和社会团体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捐赠。全国… (三)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人员素质。要深化改革,精简机构,优化结构,分流和压缩行政管理人员,建立健全专门执法监督队伍。要加强培训,提高世界文化遗产管… (四) 利用科学技术加强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加强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规律性的研究,掌握世界文化遗产的各类基础资料和信息,充分发挥高新技术在保护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五) 通过宣传教育,普及与世界文化遗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知识,让更多人分享世界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富价值,增强人民群众对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