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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

关于加强对利用“荐股软件”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监管的暂行规定(2012年) 一、

一、 本规定所称“荐股软件”,是指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

(一) 提供涉及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投资分析意见,或者预测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价格走势; (二)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选择建议; (三) 提供具体证券投资品种的买卖时机建议; (四) 提供其他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 具备证券信息汇总或者证券投资品种历史数据统计功能,但不具备上述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列功能的软件产品、软件工具或者终端设备,不属于“荐股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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