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2001年) 发布机关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二〇〇一年五月十日) 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逐渐进入汛期,部分地区进入地质灾害易发期,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为切实做好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 二、 加强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预警系统 三、 排查隐患,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四、 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 五、 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六、 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