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2009年) 七、

七、 证监会、国家保密局和国家档案局等有关主管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过程中涉及保密和档案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前款所称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