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2018年) 四、 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 (五)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2018年) (五) 四、 强化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 (五) 强化企业财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企业财务真实性和透明度审核监督。国有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财务真实性负全责,要确保企业不虚报资产隐匿债务,财务信息真实可靠。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出具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企业财务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将违法违规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纳入失信人名单,并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加大处罚力度。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