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退回补充侦查提纲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阐明补充侦查的理由,包括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具体表现和问题;

阐明补充侦查的方向和取证目的;

明确需要补充侦查的具体事项和需要补充收集的证据目录;

根据起诉和审判的证据标准,明确补充、完善证据需要达到的标准和必备要素;

有遗漏罪行的,应当指出在起诉意见书中没有认定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

有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建议补充移送;

其他需要列明的事项。

补充侦查提纲、捕后侦查意见可参照本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