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第二条 关于加强和规范补充侦查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补充侦查是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事实,补充完善证据的诉讼活动。 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审查起诉退回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证据材料,要求公安机关对证据的合法性作出说明等情形,适用本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