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2. 法官考核应当根据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立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和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官的政治素质、审判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关于加强和完善法官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2021年) 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本院党组的法官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 法官考核应当根据公务员考核相关规定,立足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体现法官职业特点和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法官的政治素质、审判工作实绩、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审判作风等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 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本院党组的法官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2.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