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五、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十五) 关于加强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统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2年) (十五) 五、 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十五) 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统计意识,定期对部门统计调查行为和统计数据质量等进行检查核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对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合统计部门依法处理。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的诚信评估、资质核准、考核评比等涉及的数据不得与已经合法程序公布的统计数据冲突。 (十四)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