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2021年) 7. 严格审查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能力。罪犯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3) 关于加强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意见(2021年) (3) 7. 严格审查罪犯履行财产性判项的能力。罪犯未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财产性判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3) 有可供履行的财产拒不履行。 对于前款罪犯,无特殊原因狱内消费明显超出规定额度标准的,一般不认定罪犯确有悔改表现。 (2) 目录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