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四、 严格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制度 (三)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三) 四、 严格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制度 (三) 要充分考虑堤防工程应急度汛的特点,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要及时组织验收。验收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由项目法人责成施工单位限期返工处理,直至达到质量要求;对未经验收及验收不合格就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的,要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未经验收而参与度汛的工程,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研究制定度汛方案,保证安全度汛。 (二)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