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四、 严格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制度 (一) 关于加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2000年) (一) 四、 严格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制度 (一) 水利工程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水利工程验收规程和规范。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堤防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由监理单位主持;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竣工验收,一级堤防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主持;二级堤防由流域机构主持;三级及三级以下堤防由地方水利部门主持。工程验收必须有专家参加,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 四、 目录 (二)